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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馆关于征集红色档案资料和“九八抗洪”相关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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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守护好红色历史、挖掘和弘扬“九八抗洪”精神,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红色档案资料和“九八抗洪”相关资料,进一步丰富档案馆馆藏,提升档案服务社会的水平,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红色档案资料包括体现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伟大建党精神以及伟大历史成就的档案资料,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九江活动的档案资料,九江历史上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时间节点的各种载体形式的红色档案。

“九八抗洪”相关资料包括反映灾情、自救、防汛救灾、捐赠救助、物资分配、灾后重建方面的文字材料、影像资料、实物等,反映防汛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材料等。

二、征集办法 

1.移交。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保存的各类珍贵档案资料属于国家所有的,应向档案馆移交。

2.捐赠。以自愿捐赠为主,经认定具有保存价值的永久保存于市档案馆,并颁发捐赠证书。

3.寄存。如个人保存确有困难,市档案馆可提供寄存服务,所有权不变,寄存期间,市档案馆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4.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寄存,经协商,档案馆可对原件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并颁发证书。

5.有偿征购。对一些确有收藏价值、持有人要求有偿转让的珍贵档案资料,可经鉴定、双方协商以适当的价格予以征购。

三、联系方式  

凡符合档案资料征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面谈、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

联 系 人:郑慧敏

电子邮箱:407896015@qq.com

联系电话:13755265235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B2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