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全面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和家风情况,培育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荣誉感,提升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提倡用心交流、关爱监督、解决问题的原则,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第三条 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一般采取逐级进行、重点覆盖的方式。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开展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原则上政治家访每年开展1次,谈心谈话随机进行。
第四条 政治家访内容主要包括:讲政策,主要是向干部家属宣传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文件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促交流,介绍档案工作概况,介绍干部在单位的现实表现,了解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生活圈、朋友圈以及在家中的表现,了解干部职工家教家风情况和困难需求。听意见,听取干部家属的意见建议,获得干部家属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干部家属当好支持工作的“贤内助”和树立良好家风的“廉内助”。强监督,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五条 政治家访时间采取集中时间段家访与随机家访相结合,政治家访方式可采取入户家访或网络家访。
第六条 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了解干部职工工作推进情况、纪律作风表现、业务能力水平、业余爱好、健康状况等,肯定工作成绩,反馈有关评价和议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干部职工本人的情况说明和个人诉求,听取关于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第七条 谈心谈话采取集体谈和个别谈相结合。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时必谈。
第八条 对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个人诉求,不拖延、不逃避,集体研究解决,以实际行动赢得干部职工及家属的信任和理解。
第九条 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记录应当真实、完整,注意保密。
第十条 加强对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跟踪落实。
第十一条 利用好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成果,让政治家访和谈心谈话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档案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