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保证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局务会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正副科长、局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
2、局务会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
二、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要决定、决议和会议精神。
2、传达贯彻党组会议决定的工作部署和相关事项。
3、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及一个时期的全局工作重点。
4、各科室负责人汇报近期工作进展及下阶段工作思路,总结交流各科室工作经验和做法。
5、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点评,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
6、需向局务会提交讨论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规则
1、局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局务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工作落实。
3、局务会参加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